问题 | 案底与犯罪记录的区别 |
释义 | 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未满十八岁犯罪人,判处五年以下刑罚时,其犯罪记录应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根据规定可进行查询,查询单位需保密。 法律分析 案底:一般指当事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的封存与查询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拓展延伸 案底和犯罪记录:了解罪犯历史的重要区别 案底和犯罪记录是了解罪犯历史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在内容和用途上存在一些区别。案底是指一个人在司法系统中的记录,包括被捕、起诉、判决和其他相关的法律程序。它通常包括个人的身份信息、犯罪记录、法庭文件和判决结果等。而犯罪记录则更加具体,指的是一个人的具体犯罪行为和相关细节,如犯罪类型、时间、地点、被害人等。案底更加全面,可以提供一个人在司法系统中的整体历史,而犯罪记录更加详细,更侧重于具体的犯罪行为。了解这两者的区别对于法律工作者、雇主和其他需要评估一个人的背景的人来说都很重要。 结语 案底和犯罪记录是了解罪犯历史的两个重要方面,案底包括个人的身份信息、犯罪记录、法庭文件和判决结果等,而犯罪记录更加具体,包括犯罪类型、时间、地点、被害人等。了解这两者的区别对于法律工作者、雇主和其他需要评估一个人的背景的人来说都很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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