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的续签合同怎么签 |
释义 | 写租房的续签合同的标准: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承包经营期限不得超过20年; 3、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时间; 4、合同到期后的优先租赁权; 5、违约责任、违约金支付; 6、合同解除权; 7、合同履行期满或者合同终止后,现场建筑的所有权等。 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那么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一、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怎么确定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自主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限制,同时也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它关系到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长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赁物的时间限制等。《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对租赁期限作了最高限制即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同时还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这样规定,就给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限届满后有补充、调整的机会,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同时说明20年不是绝对最高期限,如果租赁合同20年到期时,双方当事人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当事人形式了不定期租赁关系,这种状况称之为合同的法定更新; 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租赁合同,当事人可再订租期为20年的合同,此称约定更新。 二、租赁合同过期继续租赁的期限认定 租赁合同过期后,继续租赁的,其期限是按照以下方式认定的:1、当事人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来认定;2、当事人没有重新续签合同,但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租赁合同到期后,期限是根据是否有重新续签合同来认定的,有续签的,按照合同来认定,无续签合同的,期限认定为不定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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