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破产清算主要是分以下几个步骤来完成: 一、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 (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四)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企业破产法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二、组建清算组; 三、接管破产企业; 四、处理善后事宜; 五、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六、清偿债务; 七、报告清算工作; 八、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九、追究破产责任; 十、办理注销登记; 十一、追回非法处分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