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在我国,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当申请人满足条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在申请强制执行后撤回了执行申请,这并不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申请人有权再次就未实现的权利申请执行,但需要在2年的诉讼期间内进行。如果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但法院不执行,申请人可以向其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由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 在申请强制执行后,申请人可以自愿撤销执行申请。这相当于申请人主动放弃了对自己民事权利的强制执行程序,从而使执行案件程序终止。申请人有权再次就未实现的权利申请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由此来看,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只是引起了时效的中断,其再次申请执行仍需在2年的诉讼期间内,而并非所谓的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撤回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与自由,但是撤回申请也必须经由法院的严格审查。 二、申请人应该在什么时候申请强制执行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不执行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不执行的,申请人可继续向其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查后,上一级的人民法院会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立即执行申请人的申请,也可由本法院执行,或责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个案件无论经过多少层级的审理,强制执行都是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管辖。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其中包括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1.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应先进行催告。催告书应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涉及的事实、理由,并提醒当事人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2. 如果催告书发出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其发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法律后果等事项。 3. 当事人对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是实施前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二是通知当事人到场;三是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是制作现场笔录;五是拍照或录音录像。 5. 强制执行标的超过一定数额的,应事先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之,申请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但在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涉案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冻结的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冻结,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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