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来讲,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补偿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 房屋征收 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 商品房 的价格。 而补偿方式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 货币补偿包括被 征收房屋 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等。 而产权置换一般是拆一还一,在同等区位中,能做到1:1进行房屋置换就算是合理补偿。这两种 拆迁补偿 方式,被 拆迁 人可以自由选择。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