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2.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3.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4.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5.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