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保险报销的比例 |
释义 | 生育保险报销的比例:生育保险除了孕妇生育期间所产生的基本医疗费以及医药费,还有一种则是生育津贴。其实生育保险报销是以一种生育津贴的形式发放的,而生育津贴一般是为职工分娩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现在我们来看一下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1、女性职工怀孕7个月或七个月以上者顺利生育亦或者不满七个月而早产者,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2、难产以及剖腹产者,在原基础上在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宝宝,增加半个月的剩余津贴。4、怀孕3个月以上挥着7个月以下而流产亦或者引产者,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者,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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