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构成的三要素? |
释义 | 三要素是: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除了这三个判定因素,还有视同工伤的特殊情况,视同工伤实际上并不是工伤,由于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工权利,将其作为工伤对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视同工伤。 一、怎样办理工伤认定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参保地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省本级参保的单位,向所在地市社会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参保的,或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县、区社会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四个方面的资料。 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是劳动合同或是劳动关系证明; 三是工伤诊断证明书或是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需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 四是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是资料。 社保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以后,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为工伤,享受非因工受伤的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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