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宣判后多久才能拿到判决书? |
释义 | 法院宣判后的判决书发送时间及判决书与裁定书的区别。判决书是法院制作的文书,用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裁判;裁定书是法律程序上的认定文书,用于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判决书具有执行力,裁定书是法律程序的决定。除此之外,还有调解书、决定书和通知书等其他法院制作的文书。 法律分析 一、法院宣判多久才能拿到判决书 1、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 2、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有哪些 1、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是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裁判制作的文书。裁决书不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通常是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包括民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人事仲裁机构)制作的一种文书,对一定法律权利义务进行一定的裁决。除了判决书以外,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还有:调解书,对民事诉讼、行政赔偿诉讼进行调解达成的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2、裁定书,对诉讼案件、其他案件进行法律程序上的认定,作出的裁判文书,例如中止诉讼、终结诉讼、驳回管辖异议、对起诉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不予执行、撤销仲裁裁决、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确认或不确认人民法院国家赔偿、补正裁判文书的笔误、准予或者不准予撤回起诉/上诉、发回重审、驳回案外人异议……但是,有部分实体法律关系的处理也用裁定书,如刑事二审维持原判的,减刑、假释,死刑/死缓的复核。决定书,对裁定书以外的辅助性程序事项,例如决定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司法拘留、罚款,不予受理确认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申请,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决定,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复议的事项一律用决定书。通知书,对某些程序性事项告知当事人,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文书。例如应诉、案件受理通知,举证通知,驳回申诉申请。 结语 法院宣判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案件则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同时,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对于离婚判决,还需告知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此外,判决书和裁定书有不同的制作机构和适用范围。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对实体法律关系进行裁判;裁定书通常由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制作,对一定法律权利义务进行裁决。除了判决书外,人民法院还制作调解书等文书。裁定书用于法律程序的认定,处理诉讼案件和其他案件。决定书则处理辅助性程序事项。通知书则用于告知当事人某些程序性事项,并不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变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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