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权的内容包括:1、专有使用权。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2、禁止权。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禁止权的效力涉及以下四种情形:第一、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第二、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第三、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第四、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3、许可权。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依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4、转让权。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