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改名字流程如下: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3、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未成年改名字的手续如下: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有单位的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满16岁办理身份证时候,一起把身份证的名字也修改,上大学、工作之后改名字影响比较大,比较麻烦。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工作日内办结。“还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