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终身劳动合同无法取消。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严重违法违纪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