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致使抚养能力发生较大的变化,在任何时间内均可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首先由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协议不成时,可通过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但是要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的:因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孩子。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其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虐待孩子或不尽抚养义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愿随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直接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直接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