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人可否成为委托人和受托人? |
释义 | 委托人可以变更或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前提是符合《信托法》规定的情形。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享有对信托财产及收益的权利,具有继承性和可转让性。信托关系必须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委托人委托合法财产给受托人管理或处分,受托人必须遵循委托人意愿。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本人或他人,其信托受益权可依法转让和继承。 法律分析 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委托人如何处分受益人信托受益权 《信托法》第51条规定:“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1)受产佃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2)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3)经受益人同意; (4)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前款第(1)项、第(3)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受益人非信托行为的当事人,在私益信托中,受益人享有对信托财产原本及收益的权利,成为信托的重要要素。信托关系一旦有效成立,受益权归属受益人后,作为归属受益人的财产权的一种,适用关于财产权的取、丧失、变更的一般原则,原则上受益权具有继承性、可转让性,因此即使是惟一的受益人死亡,也不会影响信托的效力。发生继承、转让等原因,其结果便是导致受益人的变更。 信托关系中规定信托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当事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特定的、合法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其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受托人虽然居于控制、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中心地位,但必须遵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信托财产。在我国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受托人一般由信托公司担任,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受益人是信托关系中的纯享利益之人,和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结语 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必须是不同的人,不能是同一人。委托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变更或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包括受产佃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经受益人同意以及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受益人享有对信托财产原本及收益的权利,具有继承性和可转让性。信托关系中的三方当事人分别是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信托财产,而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本人或其他人,并且其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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