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何不同? |
释义 | 他们的区别是:(一)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二)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要约;要约邀请,无法律拘束的效果意思。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不同 他们的区别是: (一)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二)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要约;要约邀请,无法律拘束的效果意思。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主要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怎样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另一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的义务。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在实际生活中,拍卖公告、招标、寄送价目表的、招股说明书、商业公告、广告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确定并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的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对应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对方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该内容由 黄勋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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