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行为人具直接故意; 3、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会道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形。 一、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条件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持过失的心理态度; 3、侵害的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组织会道门蒙骗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 三、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构成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构成: 1、客体要件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是过失。 根据《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或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