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过失。 一、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如果行为人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的,即应按照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相关规定予以追诉。 二、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条件包括: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持过失的心理态度; 3、侵害的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客观上表现为组织会道门蒙骗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