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
释义 | 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要件具体为: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过失。 一、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立案条件主要包括:如果行为人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的,即应按照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相关规定予以追诉。 二、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四个构成条件? 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四个构成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过失。 三、构成利用迷信致人重伤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利用迷信致人重伤罪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为利用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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