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被辞退对档案有影响吗 |
释义 | 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不会计入档案。现在是市场经济,档案的作用不大。并且,一般的用人单位是无档案代理权的。人事(管理)档案的借阅及复印者,应注意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由于不妥善保管造成资料丢失、损坏或不注意保密擅自扩大资料的阅读范围影响者,而对当事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责任由其个人承担。 一、劳动仲裁应该提供什么资料? 申请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下面这些证据和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者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记录、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材料,要承担不利后果。 二、在派出所做过笔录会有案底吗 不会留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档案,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如果依据笔录而被认定违法犯罪的,将会计入档案,产生影响。 三、离婚协议书补办需要什么证件 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的证件材料包括: 1、申请补办的一方准备好离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资料; 2、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准备好上述证件资料,那么就拿着准备好的资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和调出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拿着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利用未开放档案的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一条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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