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八级伤残鉴定标准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八级工伤鉴定标准如下: 1、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有人格改变者; 3、颅骨外露; 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术后; 5、鼻或面颊部有8cm或三处以上1cm的增生性瘢痕; 6、一侧或双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睑外翻; 7、全身瘢痕面积40%~49%; 8、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等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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