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有效吗? 房屋买卖未过户的合同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依法成立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买卖主体是什么 房屋买卖主体是合格的买受人及合格的出卖人。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合格的出卖人,合格的出卖人是指能够将房产所有权合法地转移给买受人。 从我国适用的法律上看,能够合法转移房产的主体除了房产所有权人外,还包括特殊的五种,分别为享有法人财产权的主体;经所有权人或法人财产权主体授权的人,如行纪人、代销人等;质权人或留置权人;人民法院;能够适用善意取得效果的无权处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