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不接受第三方调解 ,法院 |
释义 | 调解成功取决于原、被告双方的一致同意,只要在判决前,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调解的要求进而达成一致的调解。如果任何一方出现不同意调解的情况就不能达成调解。当然,如果在一审中没能达成调解,一方上诉后,在二审阶段仍可进行调解。但是因为有了一审的判决基础,作为胜诉的一方,在二审阶段时就不太容易同意调解。立案时可以接受第三方调解。第三方调解机制包括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这三种,通过调解双方同意化解矛盾纠纷的,就要签署调解书,在调解之后,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悔的,依然可以到法院起诉。 调解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法官向原告明示,可以申请进行立案调解。当事人申请进行立案调解的案件,由原告填写《立案调解申请书》; 2、调节,进入立案调解程序的案件,及时告知被告并征求其意见,依法告知调解人员姓名、立案调解期限及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3、制作调解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案件,依法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告知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权利义务。在规定期间内无法达成一致的,告知原被告不再进行立案调解,及时将案件移送审判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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