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怎么赔偿吗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怎么赔偿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二、房屋租赁的详细流程如何 (一)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证》 提交资料: 1、房屋出租申请书; 2、房屋产权证明或批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 3、个人应提交房主的居民身份证明;单位应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 5、涉外的房屋须有公安部门的批准书; (二)寻找交易伙伴,签订租赁契约。 (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书面合同后,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 三、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 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