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检察院的警车,依法应该由检察院的司法警察驾驶。 各检察院内都设有司法警察。司法工作人员与司法机关工作是不同的。不是所有的在公检法,监狱,国家安全,拘役所,看守所等部门工作人员都定司法工作人员,只有负责侦查,监管,审判,检察等工作人员是司法人员。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 第八条 监察人员必须熟悉检察业务和监察业务,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保守秘密。 第九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的任免,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同意。 第十条 监察部门的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参加检察委员会,不是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可以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对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进行管理,具备条件的,应分别任命为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 第六十一条 需给予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纪律处分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决定。对其中严重违反纪律需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应依法罢免或免去其职务后,再执行处分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