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医保、社保诈骗;虚构绑架诈骗;电话欠费诈骗;高薪消费诈骗;快递签收诈骗;贷款诈骗;低价购物诈骗等。 一、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 1、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3千元至1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二、预防网络金融诈骗手段: 1、严厉惩治诈骗。 2、银行系统设置反诈骗控制节点。 3、将网络融资平台纳入金融监管。 4、创新技术保护信息数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