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姻亲关系,离婚后还有吗? |
释义 | 姻亲关系,离婚后还有吗? 夫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并取得《结婚证》而确立。可见男女公民间的夫妻关系是由法律规范调整的一种人身关系。由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姻亲关系,如公婆与儿媳的关系,岳父母与女婿的关系等等,也只能依夫妻关系的存在而存在,因夫妻关系消灭而消失。男女离婚后,受法律规范调整的夫妻婚姻关系解除了,同时,一方与他方的姻亲关系随之消灭。离婚当事人获得再婚的自由,再婚的法律后果,再次产生夫妻婚姻关系以及相应的姻亲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子女离婚后,双方父母间的亲家关系往来照常,友好相待,这是一种值得称道的社会风尚。他们的联系与往来虽不再具有人身关系和法律关系上的意义,却体现了人们友好感情上的高尚精神,有利于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 一、离婚后的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解除婚姻关系而消灭。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 二、丧偶多久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配偶自然死亡的,在其实际死亡之时,夫妻间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配偶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夫妻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而夫妻关系也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必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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