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去做实名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单位用户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时,需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并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提供单位的授权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一、成立分公司有哪些程序 成立分公司的程序有:1、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材料;3、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核;4、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设立失败情形有什么 公司设立失败包括两种形式:公司设立失败和公司设立无效: 1、公司设立不能,所谓公司设立不能,是指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某种原因无法成立; 2、公司设立无效,所谓公司设立无效,是指已登记,即已成立的公司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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