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停车费车辆受损,是否该物业负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了停车费车辆受损,不该由物业负责。停车费的交易不属于保管合同的类型,物业没有义务对车进行看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 一、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存储柜是否视为保管 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存储柜视为保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 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因此,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存储柜的,视为保管。 二、跟物业打官司怎么胜诉 跟物业打官司如何胜诉也是需要看多方面的因素而具体解决的,业主和物业出现矛盾,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如果起诉物业公司,要胜诉,要先看具体的事由。如果是关于保管财物导致丢失的,我们可以以此为例来分析: 业主与物业形成的是无偿保管合同关系,在无偿保管合同中,如果物业能举证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按你所说,物业预见到安全隐患只是口头通知但没有在能采取实际行动消除隐患的情况下采取必要行动,应当是有重大过错,你可以将物业承认“他们认识到了隐患、但只做了口头通知”的话录下来作为证据。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打官司步骤如下: 1、起诉与受理,当事人指定物业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在接到起诉状后7日内作出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的决定; 2、审理,法院根据不同情形,进行不同审理程序; 3、辩论; 4、调解或判决; 5、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打官司对于发生利害冲突的双方来说,他们到官府或长官那里去告状,请求裁决是非,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的活动,或者因为被人告到官府或者长官那里同对方争论辩白,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的活动。 诉讼的构成具体如下: 1、要有法院参加,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法院以外的机关、组织或个人裁决争议,都不是诉讼,不具有诉讼的效力; 2、要有控告方和被告方的同时参加,仅有告状指控的一方,没有被指控的对象,或者只有被控的一方,没有指控的一方,法院不可能立案审理,因而也不构成诉讼; 3、要有通过起诉提起诉讼解决的问题,这在法律上称之为诉讼请求,即原告起诉时提出的请求。 三、保管人能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吗 受委托的保管人是能够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但前提是在保管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管期限。《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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