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没有签合同,五天晚上回去跟老板说明天不去,两天后不回去问能不能交工资。他说没有 |
释义 |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等全部费用。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二、未签劳动合同的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我们俗称为“宽限期”,换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还是不支付工资的行为,其实都是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二倍工资。至于不给工资的,则可以向劳动节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般会责令私人老板尽快补发工资。 老板不给工资,劳动仲裁也不给!而且我们也没有钱回去,去他们老板家住是违法的吗? 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作5个月后,我被老板无缘无故解雇了。我被老板误导,立即拿回了辞职报告。工作期间,我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辞职,说我自己辞职了 你直接提交辞职申请书即可。待公司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违反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并索要双倍工资。 该内容由 何竹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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