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社保补缴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武汉社保补缴 (一)条件 1、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2、单位缴费基数与实际发放工资不符; 3、单位应缴而未交社保。 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手续。 (二)补缴材料 1、单位报告; 2、个人申请; 3、《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6、职工实发工资财务凭证、工资表;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劳动争议; 8、《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携带上述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出具《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缴单》; 3、参保人员持相关证件邮储银行网点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4、人员缴费后,返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四)补缴时限、费用、咨询电话 1、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2、办理费用:免费 3、027-12333 (五)提示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断期补缴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2年。 二、其他问题 1、今天查询发现公司每月从工资里面扣了社保费用,但是没有给我缴纳。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帮我补缴社保吗?有法律依据吗?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您可与单位协商,尽快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2、需要为单位职员补缴社保费用,不知需准备哪些资料? 答:武汉企业为职员办理社保缴费,需备齐单位报告、个人申请、《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职工居民身份、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实发工资财务凭证、工资表等相关资料。 3、公司员工7月份过试用期,但是7月初的时候忘记申报增员了,请问8月份的社保该怎么补交呢? 答:如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实际情况,可补缴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含当月)。您可在单位网申系统中办理“增员、(续保)时,在“追溯补缴”模块,选择补缴年月,点击“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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