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给孩子抚养费给多少 |
释义 | 离婚后男方给孩子抚养费具体如下: 1、离婚小孩抚养费男方每个月的支付标准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 2、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可以提高,但不得超过50%; 3、若男方无固定收入的,标准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支付方式如下: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3、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综合上述,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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