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扶养,不抚养的另一方支付孩子全部或部分的抚养费。孩子的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支付的具体费用及支付的期间可由双方协议决定。双方意见不同的,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至孩子成年或有生活能力为止。主要为每年所需支付的教育费,每月的生活费及正常所需的医疗费等加在一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