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重庆公积金组合贷款
释义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0: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