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窃取国有档案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
释义 | 一、窃取国有档案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1.窃取国有档案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是:客体要件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主体要件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进行抢夺或窃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窃取国有档案立案标准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所谓抢夺,是指在国有档案的保管者、持有人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当面夺走或抢取国有档案的行为,一般是乘管班人员或持有人不备而夺取,但也不排除在管理人、持有人有备时而强行夺取的情况。所谓窃取,是指采取自以为不为国有档案管理人、持有人发觉的方法,而秘密取走国家所有档案的行为。既可以当其面窃取,也可以在档案保管者、使用人不在场时而潜入档案存放地窃取等。 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之一行为,即构成本罪。即若只实施抢夺档案的行为,构成抢夺档案罪;只实施窃取档案行为的,构成窃取档案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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