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要件的客体为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进行抢夺或窃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