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逃避法律,而给对方通风报信等,该罪的量刑:1、犯本罪一般情节的,依法应当判处行为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2、犯本罪严重情节的,依法应当判处行为人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的规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跨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2、包庇、纵容境外黑社会组织在境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3、多次实施包庇、纵容行为的;4、致使某一区域或者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遭受黑社会律性质组织特别严重破坏的;6、致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逃匿,或者致使对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查禁工作严重受阻的;6、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