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要件为:1、主要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3、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只能依故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四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