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重劳动关系存在以下法律风险:劳动者同时与其他雇主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拒不改正,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雇佣尚未解除或终止与其他雇主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雇主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他。 法律分析 双重劳动关系存在以下法律风险: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用人单位提出改正要求却拒绝改正的,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雇佣尚未解除或终止与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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