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屋不得出租,如何防范房屋租赁纠纷 |
释义 | 不得出租的房屋有哪些 并非所有房屋都可以租住,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承租人在租房时一定要注意房屋是否可以合法地出租。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房屋权属有异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防范房屋租赁纠纷的措施 想必所有人都不想麻烦缠身,那么承租人应如何防范房屋租赁纠纷呢? (一)承租人要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合法地承租房屋。首先,要将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的约定;其次,就是合同内容不能违法;再次,除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合同内容合法外,还要求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如出租人必须持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 (二)承租人应对房屋、出租人的基本信息以及房屋的权属状况进行仔细地了解了,以免租住到权利受限的房屋或者是遭遇假房东;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三)约定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三)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以及解除合同的具体条款,避免权益受损后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例如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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