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租房屋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转租房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转租房屋需经出租人同意,经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代承租人支付租金和违约金,转租合同对出租人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抵消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过应付租金金额,可向承租人追偿。 一、民法典对租赁物的规定有哪些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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