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必须告知被告其拒绝权利,但是否具体告知取决于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有拒绝权,在未与辩护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接见或者指定辩护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被告人不接受为其辩护的人,可以由法庭指定辩护人或者委托律师协会指定辩护人代理其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律师应当在担任辩护任务前,告知被辩护人有关法律规定,介绍被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听取被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了解案情,依法代理被辩护人的合法权益。”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中律师参与辩护工作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律师应当向被告人介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告人权利,并尽可能听取被告人的意见,了解案情,代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死刑辩护律师应当向被告人告知其拒绝权利,并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具体告知被告人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