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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转让需要公证吗?
释义
    债权转让是否进行公证都是自愿的,债权转让只需要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即可对债务人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的。一般来讲,只要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德和当事人的约定,均是合法有效的。公证处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予以公证。但法律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交易秩序和保护让与方与受让方的权益出发,对债权的转让作了一些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这在办理债权转让协议公证时尤其应当引起注意。在受理当事人申办债权转让协议公证事项时,要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办证程序,并从以下几方面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对双方主体资格的审查。
    2、要审查让与人转让的债权是否合法、有效。
    3、要审查双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时是否完全自愿,是否有欺诈或受胁迫的情况。
    4、要审查让与方和受让方所签的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
    5、要审查申请人就债权转让达成的协议,是否在内容和审批程序方面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一、债权让与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公证处应重点审查:(一)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三)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四)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五)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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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7: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