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还没开工可以退吗 |
释义 | 如果说装修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合同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对业主和装修公司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严格依据合同上所写的内容去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行为。违约行为也包括任何一方单方面的要求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在签定了装修合同之后,因为个人考虑,还没开工就反悔,不再打算支付装修费或者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装修费都是违约行为。装修公司是可以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的。 因此,不管开工与否,还是在工程进展中反悔,都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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