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身份证办理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本市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材料为户口簿与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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