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单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可以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