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则为夫妻财产。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父母赠与的房产视为赠与自己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该房产视为夫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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