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婚后若父母赠与一方房产并登记该方名下,该房产为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可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除非有另行约定。 法律分析 婚后,如果父母赠与夫妻一方房产,并登记在该方名下,该房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明或共同财产界定不明,一般认为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动产是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个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则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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