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多久受到法院传票? |
释义 | 民事诉讼中,法院从收到起诉书到发出传票经历两个阶段。首先是对起诉书的审查,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其次是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有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法院传票应明确受传唤人的个人信息、事由、到案时间地点等内容。传票应由法院签发,并按规定直接送达受传唤人。如受传唤人拒收,可邀请代表到场并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拒收情况。 法律分析 一、民事诉讼多久受到法院传票? 法院从收到起诉书到发出传票要经过两个阶段。 1、第一个阶段就是对起诉书的审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第二个阶段就是向被告送达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起诉状通过了法院的审查并可以立案的话,被告在12天之内会收到你的起诉书副本。 二、相关规范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结语 民事诉讼中,法院立案后,被告需在12天内收到起诉书副本。法院传票应详细载明受传唤人信息,并依法直接送达。若受传唤人拒收,应邀请代表在住处留下传票,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一节 出票 第二十条 【出票】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二节 背书 第三十一条 【背书的连续】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七条 【见票的效力】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