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清算的公司债务承担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一、起诉公司能执行股东财产吗 起诉公司一般不能执行股东的财产。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被吊销股东责任怎么办 公司被吊销股东责任是:一般情况下,股东不承担则担责任。但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产生损失的,债权人有权在造成损失范围内,请求前述人员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不清算即注销要怎样处理 公司不清算即注销的办法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可以主张,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