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复婚户口本没有变更是否可以?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本不变更是不可以的。在办理离婚后,户口本应当做相应对的变更。如果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登记机关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材料。无法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本记载的信息。 一、二婚户口本上显示未婚可以直接领证吗 不可以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二、户口已婚能办理结婚证吗 户口已婚,确实已婚则不可以办理结婚证,如果户口本上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可以进行申明后办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三、户口本没改离异可以领证吗 不改离异不能领证。离异再婚的话是必须修改户口本婚姻状态的,表示目前是单身的状况,只有这样才可以再次申请登记结婚,民政局才会给办理结婚登记。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九条第四款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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